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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仲裁

佣金

韩国医疗纷争调解仲裁院在申请人进行调解,冲裁申请时从申请人收取调解费用等相关手续费

韩国医疗纷争调解冲裁院虽属于政府机构,但通过考虑医疗特殊性的事实调查和专家鉴定、调解、仲裁业务,给申请人提供比司法、法律减少时间和经济负担的专业服务

为此,运营所消耗的感情、调解会议、传送等基本费用中从22,000起按比例于收取损害赔偿金额的手续费制度.

佣金

调解,仲裁手续费

调解,仲裁申请金额 手续费 减免手续费
5百万以下 22,000元 <基本手续费> ※ 残疾人
1级~3级 : 50%
4级~6级 : 30%

※ 免除
① 基本生活受领者
② 国家有功者,其遗属或家属: 免除
  · 国家有功者,其遗属或家属: 免除
  · 参军有功者限本人免除手续费 国家有功者等根据礼遇以及支援有关法律第6条第1项国家有功者,其遗属或者家属应登记在国家报勋处

※ 附加文件:国家有功者 (遗属)证复印件, 国家有功 (遗属)确认原本
5百万-5千万 22,000元
+ (超过5百万起每1万加算20韩元加算金额)
+ (超过5千万起每1万加算10元金额)
5千万以上 22,000元
+ (超过5百万起每1万加算20원加算金额)
+ (超过5千万起每1万加算10元金额)

手续费预示

调解·仲裁申请金额 1百万 5百万 1千万 5千万 1亿元 3亿元
手续费 22,000 22,000 32,000 112,000 162,000 362,000

手续费返还

返还理由 返还金额(范围)
驳回申请时 手续费全额
被申请人起诉所驳回时 手续费全额
申请驳回中符合法律第27条第7项时 不返还
取消申请时 手续费的 1/2

根據法律第27條第7項被駁回申請的時候

  • 申请人不应调查,2次以上未出席时
  • 申请人具备医疗法第12条第2项或者刑法第314条第1项()行为时(医疗机构占据,破坏或损坏器物,妨碍业务等行为)
  • 调解申请后提起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