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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金代付

制度介绍

医疗事故被害者的
迅速救济图谋

保健医疗机构
的财政负担减轻以
及保健医疗人员
的稳定诊疗环境的营造

损害赔偿金代付?

因医疗事故被害者在法院的判决中已确认损害赔偿金额,但未从损害赔偿义务者领取赔偿金额时可向韩国医疗纷争调解仲裁院申请未支付金的代付定,由医疗仲裁院先支付,今后向损害赔偿义务者求偿的制度
  • 适用范围

    韩国医疗纷争调解仲裁院的调解协议、调解决定书、仲裁判定书

    韩国消费资源消费者纷争调解委员会议调解协议

    根据法院的医疗纷争的确认判定

  • 适用标准

    从2012年4月8日以后最初结束的因医疗行为而发生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金代付定申请开始

  • 申请对象

    自医疗纠纷调节委员长向赔偿审议委员会下达赔偿申请可能的事实通知日起14日以内可进行申请

    法院判决的延迟利息是指确定判决日开始发生的部分

  • 申请时间

    调解协议、调解决定书、仲裁判定书以及判决中明示的支付日期以后可进行代付定申请

  • 申请人资格

    调解协议中明示的债权者或代理人 代理人资格: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或者申请人在书面上授予代理权者

If you contact the Korea Medical Dispute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Agency, I will explain it in more detail. a counseling call 1670-2545